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组织沿革

  乌海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原为市编办,于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时更名为市委编办。成立于1976年,初设在市计划委员会,编办主任由市计委副主任兼任。1979年编办单设,直属市政府管理。1983年机构改革时挂靠市人事局,1985年市人事局和市劳动局合并后,编办挂靠市劳动人事局。1991年编办单设,为准县级建制,直属市政府管理,1995年编办升格为正县级,为市政府序列。2001年党政机构改革编办既是市委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市委工作机构序列。内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挂乌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监察科(挂乌海市车辆编制办公室牌子)。2007年,乌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独立为一个科室。2014年新增区机构编制科。设立乌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为编办所属的事业单位。2016年,区机构编制科更名为政策法规研究室。2017年,编办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简称“市审改办”),增设体制改革科。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市编办更名为市委编办,仅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正处级,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内设7个科室,综合科、改革科、政策法规科、机关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下设市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决策部署。

(二)统筹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市本级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审核区机构改革方案。配合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四)统筹市直党政群机关职能职责调整,协调市本级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和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

(五)负责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事宜。按照权限,管理市、区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等事宜。

(六)负责管理全市各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额。

(七)统筹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

(八)按照权限,审核审批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机构类别等事宜。

(九)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十)统筹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乌海市委、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