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订市直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属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和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监督实实施。
(三)管理市直属机关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各区之间的职责与事权划分。
(四)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研究拟定市级行政编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各区及乡镇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单列编制及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五)负责审核市属和各区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
(六)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全市及各区事业编制总额;负责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含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发放、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九)指导各区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为依据的增人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统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司、自治区车辆编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1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8万元。
3、公务接待费8.8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乌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