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修订后的《办法》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办法》主要突出4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政治性。充分体现了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明确党委与部门党组、党委与编委,以及编委与编办等的关系和责任。二是突出基础性。严格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全要素、全流程作出规定。三是突出操作性。围绕《条例》规定的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4个基本环节,对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作出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四是突出严肃性。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监督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制度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