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党内法规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问答(三)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问答(三)
 
  2022年7月2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7月3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充分了解《办法》的意义、要求和规定,我们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和学习。

  问:修订后的《办法》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办法》主要突出4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政治性。充分体现了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明确党委与部门党组、党委与编委,以及编委与编办等的关系和责任。二是突出基础性。严格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全要素、全流程作出规定。三是突出操作性。围绕《条例》规定的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4个基本环节,对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作出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四是突出严肃性。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监督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制度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