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源头,下好事前预防“先手棋”
一是思想上打好“预防针”。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集中编印成册,采取“五纳入”方式强化学习,即纳入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区委党校培训学习内容、编委会“第一议题”必学内容、机构编制报告必审内容、编办业务履职考核,突出在思想上抓好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方面的学习宣传。二是制度上设好“防火墙”。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乌达区委编委工作规则》《乌达区委编办工作细则》《乌达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审批流程(试行)》等制度文件;编印《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汇编》,包含业务管理、机关内部管理、党建、“三重一大”和意识形态等制度汇编32项。不断筑牢制度防线,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三是工作上建好“预警器”。拓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渠道,建立健全以“12310”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等全方位、一体化的公众监督信访举报体系,紧紧抓住受理、交办、回复、整改四个环节,全面推行举报受理“四步工作法”,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
二、管过程,打好事中督查“组合拳”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聚焦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以 “解剖麻雀”式调研对社会工作部、工信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等改革重点调整部门开展全覆盖 “回头看”。通过查阅文件台账、组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重点检查改革后机构设置是否合理、职能是否顺畅、编制是否充足等关键环节,共纠正部门职责调整和机构编制划转不到位、不按照“三定”规定履职等行为5起。二是积极开展预警排查。依托实名制系统开展比对分析,对单位超编满编、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苗头倾向提前预警。结合机构编制报告、统计、核查等工作,严格审核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人才引进等各类进人计划,可能出现超编情况的坚决取消进人计划。三是协作开展联合审查。强化与纪委监委、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尤其在巡视巡察、用编进人、领导干部调整等工作中实施联合审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
三、重结果,用好事后问效“关键招”
一是注重结果反馈。建立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近3年来在全面研究分析部门报告的基础上,共收集汇总57个部门35条意见建议,均逐条反馈处理结果,形成工作闭环,为科学谋划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二是注重评估效果。健全完善专项评估、日常评估,开展人才队伍与编制资源现状评估,逐级建立人才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乌达区人员分析资料汇编》,及时掌握分析人才需求、编制承载量,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评估工作效能。三是注重落实整改。对一些因重大改革、政策原因造成的超编超职数等问题,逐一认定、逐条登记,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全程跟踪问题整改进程,整改期内问题未消化的,实行审批联动,直至问题整改验收合格后,逐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