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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委编办积极推行 公办幼儿园总量管理工作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平衡充分发展,增强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公办幼儿园用人需求,乌海市海南区委编办立足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积极推行海南区公办幼儿园总量管理工作。

一是科学核定控制总量,下好总量保障“一盘棋”。为保障海南区学前教育人员队伍建设,补充编制不足带来的人员缺口,海南区委编办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需求、财政供养能力和其他相关因素与区教育局充分沟通对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文件要求,以海南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编制数与在园幼儿数1∶7的比例,核定由编制数和控制数组成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在不突破编制标准的前提下,实行动态调整。

二是严谨把握进人关口,立好选人用人“坐标系”。为及时充实公办幼儿园人员力量,由多部门形成2024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针对现有同工同酬教师制定考评考试,择优纳入控制数;针对空余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教师;严格把握控制数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并逐步储备幼儿园管理层人员力量,幼儿园编制不再实行“退一收一”政策,人员退休所空出编制用于控制数内教师招聘,每年不少于3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立好总量管理“警示牌”。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海南区委编办认真做好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将在编人员和控制数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分库管理、分别统计,形成完善的人员总量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在保障区教育局最大自主用人权的前提下,严控人员总量不得突破核定总量,要求今后不得再聘用编外人员,控制数人员缺口也需经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补充,及时督促做好人员入编、入控制数备案工作,确保公办幼儿园用人自主权放而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