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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4月1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情况。

  今年1月3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我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案》将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作为主要任务,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方案》任务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高质量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加快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