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海南工业园管委会党工委,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区有关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全面掌握我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按照《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海南党办发〔2017〕19号)和《2017年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督导方案》(海南学教字〔2017〕1号)和相关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的文件要求,经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决定,于8月7日开始派出4个督导组,对全区各级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分组及时间安排
本次巡回督查工作共分四个组(后附),从2017年8月7日开始,8月11日结束。
二、督查内容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查评价表》和海南区《督导方案》内容逐项对照检查落实开展情况。
(二)“三会一课”记录情况。重点督查各支部近三年(2015、2016、2017)“三会一课”的日常记录、开会时间、党员参会情况等内容。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1+5”制度体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级党组织落实《严格和规范执行“主题党日”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和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和规范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和规范县以上党员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
(四)完成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级党组织2016年度党建述职评议整改落实的相关材料。
(五)近期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关于在全区开展“抓党建好书记”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海南党组发〔2017〕17号)、《海南区基层党组织“示范群体”创建实施方案》(海南党组发〔2017〕18号)、《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党组织创建“好支部”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海南党组发〔2017〕19号)等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主要采用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随机抽查、个别访谈、现场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全面深入到各党支部中了解开展落实情况。
(一)查阅资料。被督查单位要认真按照督查通知要求对照相关文件准备资料,并结合督查内容认真撰写汇报材料,要实实在在结合开展情况写出具体的做法、特色、遇到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打算,避免空话套话。
(二)实地走访。实地察看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使用、制度完善等情况。
(三)个别访谈。与支部成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近期党建重点工作的学习和掌握情况,收集工作中的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1.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由党(工)委分管“两学一做”和基层党建的领导负责此项督查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提前对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结合自查报告及时整改和完善。
2.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按照督查相关文件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期间各组要指派专人做好记录,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做好相关记录,对特色亮点的工作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注意收集整理及时记录带回。
4.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针对督查情况撰写督查报告,报告中要具体指出哪些单位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特色亮点,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哪些好的意见建议等,字数不超过3000字。
附件:1.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组
2.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查评价表
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工作协调小组
2017年7月31日
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综合组2017年7月31日印发
附件1
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督导组
督导一组
组 长:高二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联络员:张一冉 区委组织部科员(15049781459)
成 员:杨 妮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督导范围:区直机关党工委、海南公安分局党委及所属的各总支、支部
督导二组
组 长:吕荣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非公工委副书记
联络员:李海燕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13848352788)
成员:王建华 区教育局工作人员
王 娟 区卫计局工作人员
督导范围:教育局党委、卫计系统及所属的各总支、支部
(二)督导三组
组 长:王耀锋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杨金博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18204737317)
成 员:李婧嫒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督导范围:巴音陶亥镇党委、拉僧庙镇党委、公乌素镇党委、拉僧仲街道党工委、西卓子山街道党工委及所属的各总支、支部
督导四组
组 长:闫文华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联络员:张欣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15147305503)
督导范围:赛马水泥公司党委、西水水泥公司党委、乌海化工党委及所属的各总支、支部
附件2
海南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
督查评价表
督查对象: 督查时间:
评价要素 |
分值 |
评价办法 |
得分 |
一、安排部署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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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方案、计划制定情况 |
5 |
落实传达上级部署要求是否传达到基层党支部情况,查看会议记录、相关材料(2分)。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具体工作计划(2分)。各级党组织是否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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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落实情况 |
5 |
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相关负责人具体责任(2分)。党(工)委(党组)书记主持会议研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2分)。设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构(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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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查指导 |
5 |
通过召开推进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指导,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确保工作落实(5分)。督查指导不到位的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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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 |
5 |
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教育中带头讲党课、学习讨论、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自身问题(3分)。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1分)。督促指导引领地区和联系点搞好学习教育,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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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研讨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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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 |
5 |
督查各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重点看学习计划制定、专题学习内容确定、执行落实情况和研讨效果(2分)。围绕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分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分)。注重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党支部专题性基本学习讨论(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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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六个一”学习机制 |
5 |
督查广大党员和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开展个人自学、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情况(3分)。督查“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党支部及联系点党支部开展讲党课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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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情况 |
5 |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重点督查讲党课安排计划、执行情况)、实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2分)。重点督查15、16、17三年“三会一课”记录是否规范,出现问题的及时记录(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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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
5 |
是否制定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1分)。主题党日是否按期召开、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有相应的记录、图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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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当北疆先锋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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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进一步细化不同层面合格党员标准和要求情况。 |
5 |
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且细化党员标准(5分)。开展了大讨论活动、未细化党员标准的(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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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展向廖俊波、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我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做贡献”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
5 |
活动开展好的(5分),活动一般的(3分),活动开展差的(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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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
5 |
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对优秀党员、先进典型打造选树情况(3分)。实地查看党员工作期间是否佩戴党徽,窗口、服务单位服务群众时是否热情周到(2)。对工作懈怠,不履行职责、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甚至违法乱纪惩戒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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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督查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
5 |
利用微信公众号、APP、党建网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宣传、学习、教育等工作的落实情况(3分)。各领域学习教育载体落实情况(农区党员户标识牌、党员示范户、党员中心户设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党员评星定级活动开展情况;街道社区落实“北疆和谐社区”建设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四型机关”创建、“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活动等情况;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向我看齐”承诺践诺活动等情况;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情况;国企开展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表率作用优”共产党员活动等情况;教育系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育人党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组织师生党员争做优秀教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树立好师德好师风好教风;卫计行业组织党员开展“抓学习比思想、抓基础比能力、抓作风比形象、抓制度比服务”活动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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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决实施问题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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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
5 |
班子及成员能够深入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分)。针对班子和党员自身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2分)。组织党员对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1分)。反之,扣相应的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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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
5 |
开展“村霸”、“雁过拔毛”、“灯下黑”等专项整治。效果好的(5分),一般的(3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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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
5 |
突出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整顿改进人才市场流动党员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党建带群建工作。工作到位的(5分),一般的(2分)。反之,扣相应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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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整改落实情况 |
5 |
能够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的全过程,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2分)。能够聚焦任务要求和存在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到位(1分)。督查各级党组织2016年度党建述职评议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查看整改落实方案、台账、进展报告(2分)。反之,扣相应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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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基层党建落实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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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落实党组织书记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责任清单情况 |
5 |
按照《关于制定党组织书记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海南学教字〔2017〕12号)文件逐项查看落实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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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关于在全区开展“抓党建好书记”竞赛活动 |
5 |
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抓党建好书记”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海南党组发〔2017〕17号)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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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海南区基层党组织“示范群体”创建 |
5 |
按照《海南区基层党组织“示范群体”创建实施方案》(海南党组发〔2017〕18号)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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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全区基层党组织创建“好支部”评选活动 |
5 |
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党组织创建“好支部”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海南党组发〔2017〕19号)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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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性开展工作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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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探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活动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 |
5 |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方面,如有创新成果,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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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或刊物刊发的典型经验 |
5 |
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刊发的,每篇加1分,最多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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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地区本部分本单位推广的一些经验做法 |
5 |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如有推广的经验做法,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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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选树先进典型案例 |
5 |
如果有选树的先进典型案例,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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