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巩固深化镇和街道改革成果,进一步明晰乡镇(街道)职责任务,厘清职能部门与镇(街道)职责关系,规范基层属地管理责任,乌海市海南区委编办以构建“两清单一制度”为抓手,综合施策,靶向发力,加快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努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定职责任务清单,划好“责任田”。以《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5个类别152项为基础,结合自治区赋予的99项行政权力,聚焦镇(街道)职责事项和党的建设、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重点方面,多次征求镇(街道)意见建议,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海南区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镇(街道)职能管理精细化,切实提升基层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
完善共担责任清单,理顺“责任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镇(街道)、部门“三定”规定,转发自治区《旗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218项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三上三下”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和承接能力,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与镇(街道)在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农牧、应急管理、林草、生态环境六大领域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形成《海南区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共214项,并与组织部联合印发,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一步理顺了职能部门与镇(街道)职责关系,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优化职责准入制度,明确“责任状”。坚持职能法定、权责一致、高效透明的原则,修改完善《海南区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建立海南区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置召集单位、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严把交办事项准入程序,拟入事项需经区级领导和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并辅助配套设备、经费或人员,有效防止职能部门擅自以“属地管理”考核评价”等名义将职责任务分派给镇(街道)。同时,镇和街道职责准入按照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动态调整、强化保障的原则开展,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