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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委编办“三坚持三加强”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乌海市海南区委编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落脚点,坚持把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纳入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  

坚持学习宣传,加强机构编制法制思维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配套法规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内容,在以学促干上取得成效,真正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品、组织理论测试等方式,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引导解读。

坚持制度执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纪律、健全工作流程,提升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健全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并认真抓好《机构编制督查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切实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坚持监督检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预警“红灯”功能、领导职数审核、专人月报统计、“一月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重点对机构挂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机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单位未及时办理人员编制手续情况进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