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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第一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开始啦!


各有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因海勃湾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年检将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年检单位为不涉改事业单位,定于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0日完成。

第二批年检单位为涉改事业单位,年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检范围

2021年1月1日前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全国统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属2020年度年检范围,都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接受年检,各有关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安排部署好本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相关工作。

第一批年检的事业单位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年检程序

1.自查:事业单位法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自查,总结成绩。

2.报送:事业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与其他年检材料一并提交审查。

3.受理审核: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有关材料后,审查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审核;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并说明理由,要求重新提交。

4.结论: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审查情况,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年检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

四、年度报告内容

1.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资产损益情况;

3.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4.绩效、受奖惩和诉讼投诉情况;

5.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6.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7.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8.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五、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系统中直接填写)

2.2020年度末资产负债表(pdf或jpg格式)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pdf或jpg格式)

4.事业单位的有效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pdf或jpg格式)

注: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职业许可事项的不需提交材料4。

六、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法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材料,逾期不再办理年检手续。

(二)事业单位法人填写的各种表格,应当准确、规范、完整;使用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载的表格,不得自行设计制作。

(三)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须齐全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用A4纸复印,且应完整,不得断页复印,并在复印的文件、材料首页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行政公章,以示该文件、材料合法有效。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