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厘清区级部门与镇(街道)职责任务,提升镇(街道)管理服务效能,助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政治引领定准方向,明确“行”的目标。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把此次机构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有关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议、4次编委会议及3次工作专班专题会议,审议镇(街道)改革事项,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各类问题,确保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
优化机构编制设置,夯实“干”的基础。结合机构改革任务要求,根据人口规模、区域特点、地域功能等因素,采取“应设和自主选设”相结合的方式,调整优化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及相应职能,在2个人口不足5万人的街道设置4个内设机构,其余5个镇街道设置5个内设机构;为6个街道下沉行政编制72名,事业编制1名,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派驻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统”的力度。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持续规范派驻镇(街道)机构的干部人事权限,明确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需事先征求镇(街道)党(工)委意见,赋予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权;以管理实效和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由镇(街道)负责对派驻机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考核指挥棒助推派驻机构人员高效履职尽责。
厘清职责事项边界,提升“融”的效能。充分考虑镇(街道)人员力量、办理业务专业性、人员承接能力等多方面情况,合理编制职责清单,确保负责职责事项有力承接、高效办理。同时,推动区级职能部门对下放权力事项加大培训力度、政策指导,有条件的同步给予专业人员及经费支持,推动共担事项融合推进,切实为镇(街道)减负担、提效能。
编辑:郭琪
初审:薛岩
监审:贾娟
发布:海勃湾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