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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委编办围绕“三个坚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海勃湾区坚持把《条例》作为政策学习的重要内容,以上率下组织开展学习,区委把《条例》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熟悉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和要求。同时,区委编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条例》学习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以《条例》为主线。认真组织学习,将《条例》精神融入我区机构编制工作中,抓好改革谋划设计,在优化机构设置、厘清权责边界、统筹编制资源等环节充分体现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这个“主心骨”始终贯穿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全过程。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意识,探索“党建+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意识、服务职能和服务能力,切实提高运用《条例》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实各领域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规范机构编制法定化程序要求,制定《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印发《乌海市海勃湾区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空编调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机构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格按权限审批全区机构编制事项,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严格管住机构编制总量,坚持用编审批制度,规范用编进人流程,从严控制区外人员调入,严禁擅自超编进人。

三是坚持将《条例》融入工作实践。把学习《条例》融入到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任务,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协同相关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融入到巩固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镇和街道改革等专项领域改革;融入到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的每项机构编制事项过程中。通过机构编制工作实践,不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着力运用《条例》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学习贯彻《条例》成效转化为治理成效。打通经济社会发展中难点、堵点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民生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

 



编辑:康玉仙

初审:薛岩

监审:张辉

发布:海勃湾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