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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编办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时 间: 2015-02-03        来 源: 乌海市编办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编制系统信息调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调研工作在决策、执行和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党委、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乌党办发[2014]6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乌海市编办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一、职责分工

办综合科负责各区编办、机关各科室信息调研的审核、整理、报送、归档统计工作,督促和指导全系统信息调研工作。

各区编办要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报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编制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的思路、措施和成效。

2、各区编办,办机关各科室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推进情况,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上级领导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时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贯彻落实情况。

4、市委、政府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5、日常工作动态及工作成效。

6、调研报告及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

三、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1、报送信息要本着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2、各区编办报送信息稿,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局机关各科室报送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报送信息一般采用纸质文稿及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报送方式进行。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U盘的形式报送。

3、各区编办每月至少报送信息3机关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信息2条。全年各区编办我办采用信息不少于4条,办机关各科室被采用信息不少于2条。各区编办、机关各科室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4、办综合科对报送来的信息要进行严格审核、校对。对可以采用或上报的信息,由综合科及时报送至相关媒体或单位,同时要第一时间将信息发布到“乌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5、涉密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

四、考评办法

(一)年终考核。信息调研报送工作按年度进行考核,全年信息基准分数为100分。未达到报送和采用数量要求的,每少一条扣5分,机关科室扣分同时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予评定为优秀。被采用的信息,每超一条加10分。

对抄袭上报网上或其他媒体信息及信息内容严重失实的地区、科室,每次每项扣10分。

(二)定期通报。办综合科每季度将各区、各科室报送和采用信息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年终将进行全年信息调研工作情况通报。

联系人:赵富强

联系电话:2999506

电子邮箱:whsbb20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