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乌海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任务分解的通知》(乌综执改发〔2017〕1号),明确细化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定了各地区、市直各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责任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推进通报和问责机制,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2016年,乌海市乌达区被列为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听取乌达区试点情况,并对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乌达区结合实际,将改革重点放在市场监管、农林畜牧、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煤炭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劳动保障等领域,将原有的24支执法队伍整合为9支,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关系,厘清各部门权责界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