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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时 间: 2015-12-25        来 源: 乌海市编办

    根据《自治区编委会<关于整合自治区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内机编发[2014]42号)关于推动不动产产权登记,逐步将分散在各区和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的要求,乌海市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今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职责整合后,各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将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研究不动产等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通过部门的密切协作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下一步将实现各部门间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适时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并逐步替换旧证书,为企业和群众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