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未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不得将未列入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镇(街道)下放或者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变相下放,不得随意以落实属地管理、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制度上墙等方式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转嫁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