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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以事业单位改革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

 乌海市海南区以事业单位改革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 

 

在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过程中,乌海市海南区以事业单位改革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了执法队伍管理体制,规范了执法队伍名称,持续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保障有力综合执法体系除城市管理领域执法队伍仍为正科级机构外,市场监管、能源管理、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5个领域执法队伍均调整为副科级机构,6支执法队伍机构名称均为“XX大队”各执法队伍规范和统一了执法文书和人员服装,依照法律法规完善和改进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方式,通过对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了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科学构建高效执法体制。各执法队伍重新照主管部门上级执法队伍“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整合了职能,执法事项和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厘清了上下级和其他领域执法事项和职责权限,建立健全了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协调配合跨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与刑事司法部门有效衔接通过强化执法统筹协调,执法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是纵向延伸下沉,做好执法体系全域覆盖建立全域覆盖执法体系区、镇均设置执法队伍,实现队伍扁平化管理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以镇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按照自治区99项赋权清单市区两级共下放行政执法权力80项,赋予镇城市管理、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执法权限,不断推进执法权限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实行就近监管、就近执法,确保“看得见、管得到”推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