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推进镇和街道改革各项工作,合理布局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先后召开15次会议对镇和街道改革各项任务进行统筹安排、集中部署,构建起“区委书记牵头抓、常委分头抓、小组具体抓”的全区“一盘棋”工作推进落实格局,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改革方案精神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改革方向,精准掌握改革政策,切实做到了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自治区机构改革精神有效衔接,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定期听取各牵头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反映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的推进改革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合理布局镇和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高效完成了三镇两办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组建、挂牌、“三定”规定印发、人员转隶等工作。
二是积极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稳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明确了“1+5+17+N”的三级党群服务中心布局,按照新建、联合改扩建、提标改造、直接挂牌和分设站点等建设类型稳步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将镇和街道承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向党群服务中心集中,梳理了镇和街道“四办”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30项,设立了“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本、一套审批流程图”公示栏和“办事引导图”。确定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对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和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开展了执法相关业务培训,并加大执法装备配备,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夯实了基层监管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逐步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改进完善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体系,科学设置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网格体系、积极搭建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设置网格,将民政、就业、社保、创城、违建巡查等内容纳入网格,以网格信息库、基础台账、民情收集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实现事在网中办,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切实做到“一网兜底、全网相应、上下贯通、一抓到底”,保证了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四是统筹优化上下级政府事权划分,着力强化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明确了事权边界,依据法律法规、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利事项清单》、各部门“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镇和街道承接能力,编制公布了《镇和街道权责清单》,镇涉及行政行政权力事项85项,街道涉及行政权力事项16项,明确要求了区委、政府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职责下放到镇和街道,确有需要下放镇和街道承担的工作职责,按照申请、审核、准入和调整的程序进行职责准入。此外,清理规范了“一票否决”“责任状”事项,进一步统一规范了针对镇和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并充分发挥了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社区“两委”成员、群众代表以及党建监督员、民情监督员、廉情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全面做好监督评议工作,加强对基层权利的监督制约,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