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统筹和动态调整,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海勃湾区委编办紧紧围绕优化资源配置目标,以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为抓手,突出高位谋划、科学严谨、协同高效,谋新篇布新局,积极探索按照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确保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最大程度发挥编制资源整体效益,努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盘活存量,落实“全过程”管理。
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围绕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在研究各项改革、统筹机构设置、配置编制资源时,既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移,又努力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到基层治理各领域各环节。2019年以来,先后顺利完成了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镇和街道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等各项改革,在限额内统筹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激发管理活力,为海勃湾区各项工作健康高质量发展、经济提质增效提供体制机制支撑。通过精干设置、撤并整合、巩固强化、补齐提升、理顺规范等做法,进一步明晰相关单位职责,持续优化机构设置。
二、动态调整,建立“全领域”统筹。
针对编制资源紧缺与事业发展供需矛盾问题,加大编制挖潜力度,在优化管理上求创新、在统筹使用上做文章、在资源配置上见实效,有效盘活空余编制资源。强化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不断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存量活力,不断推进机构编制从单项管控向资源统筹转变、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绩效管理转变、从紧控向盘活转变。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部门编制结构,统筹现有各类编制资源,通过将编制资源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区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倾斜,助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的用编需求,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切实发挥编制保障作用,实现编制效用最大化。
三、创新挖潜,推动“全方位”保障。
紧扣基层实际,积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人员力量统筹措施。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优化人才环境,结合海勃湾区工作实际,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立足本职,坚持以务实创新精神强管理,以“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为己任,不断盘活编制资源并合理运用,创新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为海勃湾区引进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全力助推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更新,及时将调出、退休、辞职等自然减员情况进行调整,梳理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急需紧缺人才情况及编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好每年预退休摸底台帐,为下一年人才招聘工作提供准确可用编制存量。
四、服务大局,探索“全区域”履职。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纪律,坚持“编制前置审批”“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用编进人严格按程序审批,初步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调配工作流程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切实做到按政策、规定、权限、程序办事,确保办理的机构编制事项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求机构编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约束意识,保证各项工作在相应的制度和规则下运行,防止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格规范机构编制法定化程序要求。修订完善《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印发《乌海市海勃湾区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空编调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机构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格按权限审批全区机构编制事项,严格管住机构编制总量,坚持用编审批制度,规范用编进人流程,从严控制区外人员调入,严禁擅自超编进人。
五、强化约束,实现“全范围”覆盖。
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度约束力。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实施,聚焦机构编制部门主责主业,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规范海勃湾区机构编制工作的有效抓手,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夯实基础,实现“全链条”监督。
编辑:刘璐
初审:薛岩
监审:贾娟
发布:海勃湾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