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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委编办“三坚持” 强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效益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坚持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

对此,海勃湾区委编办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有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学”为主导,夯实机构编制理论基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加大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本级常委扩大会、政府党务会等会议时间,主动提交机构编制相关条例、相关法规、相关制度的学习内容,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同时,积极利用海勃湾区“共享讲堂”传播平台,将机构编制法规法条传输到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从源头上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编制工作的理论认知,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行”为关键,严格法规制度的执行。牢固树立执行法规是本职、执规不力是失职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制度,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依法依规遵照地方机构编制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开展机构编制申报和审批制度,确保机构编制事项权限合法、程序合规。对因政策推行或改革推进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直面矛盾,积极主动、深入研究措施办法,稳妥有序推动相关问题的逐步解决。

三、坚持以“督”为抓手,强化编制使用效益。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规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切实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严肃查处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配干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编辑:康玉仙

初审:张媛

监审:姜大勇

发布:海勃湾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