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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三举措细化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中央编办印发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海勃湾区委编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由被动监督向自我监督转变,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全面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一、强化科学理论学习,提升编办服务效能

我办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改革目标任务,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区委中心组学习重点课时,《条例》学习列入各部门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条例》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切实推动这一科学理论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具体政策、具体任务、具体措施,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意识,探索“党建+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意识、服务职能和服务能力,切实提高运用《条例》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综合分析审慎研判,建章立制保障落实

我办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将《条例》精神融入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规范机构编制法定化程序要求,制定《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印发《乌海市海勃湾区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空编调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机构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格按权限审批全区机构编制事项,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细化、完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目前,我办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和乌海市委编委关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开展各项机构改革成果的梳理、调研和自查,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机构编制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数据分析,总结在深化各项改革任务方面的先进经验,深入分析研判机关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我办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面系统地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履职情况,及时发现机关事业单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诉求,做好综合研判,提出改进意见,科学编制、拟制、起草、完善机构编制登记、报审、查阅、利用、管理、统计、分析、评估等制度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促进问题整改,不断理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高效高质完成报告,部门协作强化监督

为确保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强化机构编制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我办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重点梳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及行政法规、相关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情况、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情况、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情况、查处和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情况等相关机构编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上报上级编制部门。

通过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充分总结、吸纳改进,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报告效用,对我区存在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时间、解决措施、佐证文件(材料)等进行梳理完善、查缺补漏,全面实行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动态销号管理机制,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明确制度执行的流程和有关要求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注重职能部门的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强化政府服务效能,着力破除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和措施,强化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增强监督检查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全区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能力。

 

 

 

 

编辑:甘瑞

初审:薛岩

监审:张辉

发布:海勃湾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