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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委编办积极配合“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管理,严肃编制和财政纪律,海勃湾区委编办积极响应上级安排部署,严格按照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相关文件要求,会同组织部、人社局在全区开展“吃空饷”问题的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从根本上杜绝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积极推动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我办高度重视,精心筹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与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加强协调配合,通过联合印发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文件,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进行审核,并要求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工资明细表、请假条等材料如实填写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备案,全面梳理前期“吃空饷”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吃空饷”的具体范围和情形,开展排查摸底、核实情况,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协作配合机制。

二、加强部门联动,规范机构编制法定化程序。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行用编进人联动机制。坚持四部门联审联控,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申报、核准规定,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建立部门联审、编委审核、上级部门批复、组织实施的用编进人管理流程,切实发挥好用编进人计划的源头管理作用。按照规范机构编制法定化程序要求,我办制定《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印发《乌海市海勃湾区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空编调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机构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格按权限审批全区机构编制事项,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严格管住机构编制总量,坚持用编审批制度,规范用编进人流程,从严控制区外人员调入,严禁擅自超编进人,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三、科学规范机构编制日常工作。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加大机构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力度,进一步内部挖潜,优化结构,盘活存量,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认真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动态更新及实时监控,保证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数据库的信息真实、准确。我办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人员异动联审制度,凡各单位有商调、退休、辞职、亡故等情况及时填报《人员异动审批花名册》,由相关部门盖章后办理相关核编减编手续,并换发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日常工作中采取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机构编制电子台账同步运行的“双台帐”管理模式,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和机构编制电子台账进行同步更新,确保两个台账信息对等,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随查随有、随用随新,对系统变动事项、出入编纸质材料建档立卷,留存依据,便于后续查找利用。我办将防治“吃空饷”问题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我办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工作,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库台账信息与部门“三定”规定一一对应,数据库实有人员与部门实际情况一一对应,数据库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一一对应,利用“一台一制一库”,不断夯实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基础,有效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效能,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打下扎实基础。通过《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机构编制统计等措施,重点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机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发挥专项检查优势,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防止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编辑:刘璐

初审:薛岩

监审:张辉

发布:海勃湾区委编办